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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3章 杀手与军官·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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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零四五年,湖南常德桃源县。

    初秋晨雾浓稠,鸟鸣也带着露水清气,一串清脆铃声叮铃铃将雾气拨开。高瘦的少年踩着蓝色脚踏车疾驰,后座上载着个睡颜惺忪的小孩,两人都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。

    十八岁的姜云朗轮廓分明,身材劲瘦,麦色皮肤的额头上冒着一层薄汗,呼了一口气:“小二,你要是早起几分钟,我们就可以在学校吃饭了。天天吃面包,你会长不高的。”

    八岁的陈铬靠在大哥背后,嘴里叼着片吐司,脑袋一抖一抖,口水几乎要从嘴角落出来。他哇哇大叫着把吐司塞进嘴里,舔了一圈嘴唇,说:“活着真没意思,连觉都睡不饱啊啊啊,为什么早上八点就要上课?”

    姜云朗反手在陈铬脑袋顶上轻轻敲了一下,骂:“成天想些什么?到了下车,哥看着你进去。”

    “大哥再见!”

    脚踏车停,陈铬一跃而下,拉扯着歪歪斜斜的书包,一蹦一跳跑进教室,立马没了踪影。

    姜云朗看着弟弟的身影消失在眼前,竟然隐隐觉得一阵失落,低头说了句“烦人精”,踢起脚架,长腿一迈。

    然而,当车开到校门口,姜云朗再次回头望向陈铬的教室。

    见小弟扒在门口,只探出一颗海藻般的脑袋,眼巴巴偷偷望着自己,朝自己遥遥挥手。

    姜云朗便并起食中二指,贴在嘴唇上一挥,引起班里女生们疯狂尖叫,然后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周末,姜云朗做好饭,等到中午,见陈铬还没起床。

    气势汹汹跑到陈铬床边,将他被子一掀,也不管人醒了没有,直接套好衣服,拎到餐桌旁边。“哐当”一声,一碗牛肉面摆到面前,在他手里塞进筷子,催促:“都几点了还不起床?”

    陈铬懒洋洋打着呵欠:“哥……衣服穿反了。”

    说罢摊开四肢,靠在椅背上,张着一双小狗似的眼睛望着姜云朗。

    姜云朗瞪着陈铬看了半晌,叹一口气,认命地给他把衣服脱下来,然后再穿上,理得整整齐齐,又看了一会儿,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:“要是大哥不在了,你以后怎么办?”

    陈铬不明所以地望着大哥,一下跳到他身上,扒着姜云朗的脖子,把脑袋凑到他颈窝里:“一辈子跟大哥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没了脾气,两个人打打闹闹,直到下午三点,才慢跑着进入到桃花源。这个时候只有稀稀拉拉一些游客,本地散步的人,沿着明秀的漳江,跑如一片树林。

    地上叶片满布,走起来没有声音。

    陈铬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树上,猛然跳下,把姜云朗摁在地上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两个人抱着骨碌碌滚到水边,日光已经过了最炽热的时候,没有风,江水就像柔软的琉璃。

    姜云朗在河岸边教陈铬散打,督促他拿着木棍练习挥刀。

    两个人一高一矮,身影倒映在河水中,摇摇晃晃,有些梦幻。

    澄波千顷绝尘埃,唱晚渔舟收钓回。

    夕阳西下,兄弟两坐在水府阁上,看千万里沅水悠悠东流,吃姜云朗做的便当。

    陈铬总觉得自己碗里的不好,每每姜云朗夹起一块,他就用嘴去叼,闹得大哥两手拿筷子,一手喂自己,一手喂弟弟。

    陈铬嘿嘿傻笑,姜云朗也跟着他笑。

    姜云朗吃完,抱着陈铬坐在栏杆上,看夜幕换换降临,紫红色的落下铺满水面,陈铬整个人都软绵绵的,让他不敢用力。

    他眨了眨眼,忽然问:“小弟,喜欢长沙吗?”

    陈铬摇头。

    姜云朗有些犯难,不知道怎么说了。

    陈铬开口:“你要去当兵吗?”

    姜云朗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,说:“跟老爸一样。我当兵,他们肯定就不会让你去当兵了,你不是不喜欢吗?”

    陈铬把脑袋埋在姜云朗胸口蹭来蹭去,咕哝:“我要一辈子跟大哥在一起,帮我洗衣服做饭奶孩子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哈哈大笑:“你是不是傻?要大哥帮你养老婆吗?”

    二零四六年,湖南长沙。

    江天暮雪,姜云朗跟陈铬租了个房子,就住在大学附近。父母都去了非洲,两个人放寒假也不回家。

    白天,陈铬抱着暖炉似的大哥不肯撒手,两个人饿到实在受不了才起床,姜云朗如何威逼利诱,小弟也不肯出门吹风。

    他只得自己骑着摩托车出去买菜。

    那是一辆黑色的哈雷机车,外形简洁硬汉,改良过的磁悬浮装置,开起来带着不大不小的声音,速度却快得像是浮在空中。

    姜云朗从超市走出来,带着带包小包扔进摩托车坐里,愣了片刻,向着大学城开去。

    风铃声响,姜云朗推开一家西餐厅的大门。

    这家店主要做学生生意,装饰得十分文艺,花花草草繁多,走进去就像是走进了热带雨林。厨师们通常都直接在各自的吧台处工作,客人点餐,像朋友似的与他们说上两句。

    意大利的厨师,法国厨师,这年头人口流动已经非常频繁,国界的概念模糊不清,街头上什么样的人都有。

    但是姜云朗第一次来到这里,目光就落到一个人身上。

    那个厨师总是规范穿着,戴着帽子、口罩,西装笔挺,就像是刚刚从飞机上走下来,又准备去赶下一趟飞机。

    他的身材高挑,甚至隐隐能看出一些肌肉。长着一对颜色极浅的蓝眼睛,即使是认真地看着顾客,也会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。

    姜云朗先找了个靠近吧台的位置,放下刚买来的菜,点餐,然后走过去,在吧台边坐下。

    那个厨师抬头看了他一眼,似乎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姜云朗朝对方笑了笑,说了句十分地道的“ah.”而后挠挠头,望向一旁,笑说:“听说你是德国人,我刚学了两句,你听得懂吗?”

    店里没什么客人,其他厨师也逐渐下班,

    “您的声音很动听,说得很好。”诺亚闻言手一抖,在牛扒上喷出个焦黑的花纹,擦了把汗,准备拿去扔掉重做,“抱歉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麻烦了,诺亚。”姜云朗伸手越过吧台,轻轻点在厨师的手背上,阻止他的动作,“带回去给我弟弟吃,他吃不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诺亚点点头,解开口罩,把牛排打包装好,还在盒子上用宽丝带系了个兔子耳朵。他的目光平静无波,把盒子推给姜云朗,问:“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姜云朗歪歪脑袋,跟平常的阳光大男孩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他忽然把双手撑在吧台上,脑袋凑到诺亚身前,认真地看着他,声音低沉,问:“其实你……”

    时间仿佛静止,两人对视,好像整个餐厅的灯光忽然暗了下去。

    诺亚发出一阵急促的喘息,颤抖着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姜云朗一脚跨过吧台,将诺亚从地上抱起来,觉得他的肩胛骨长得真薄,皮肤白到透明,不敢太用力碰他:“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诺亚额头冒汗,脸颊泛红,呼吸十分困难:“我……过敏,吃药就好,我得回去休息了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把诺亚扶起来,看他吃药,换衣服,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,把黑色的兜帽罩在头上,朝自己摇摇手就走了。

    回家路上,姜云朗总觉得十分奇怪,他看见药片上几个小小的阴刻字符,明明写着“vitaminc”。

    陈铬吧唧吧唧吃着牛排,姜云朗背脊直挺挺坐在书桌前,面容严肃地上网查询“维生素c过敏”,翻了好几页也没找到明确的症状。

    他有些想不明白,以至于陈铬哆着手指,把脑袋探过来的时候,只看见屏幕上一个巨大的拇指医生问答“为什么爱人过敏药吃维生素c。”

    而后目光诡异地望了大哥一眼,问:“我要有嫂子了吗?”

    姜云朗尴尬地咳了两下,讶异:“两块牛排你都吃完了?”

    陈铬哆手指,还在紧追不放,问:“我嫂子是个厨子吗?”

    第二天,姜云朗准备出门买菜,临走到门口的时候,忽然反身回来,在衣柜里翻翻找找。

    陈铬瘫倒在沙发上,抱着暖炉玩电视游戏,摘下vr眼镜问他:“你要去约会吗?”

    姜云朗脑袋撞到衣柜上,发出“梆”的一声响,大声回答:“变天了,外面很冷,你想大哥被冻成个雪人。”

    陈铬耸耸肩,见姜云朗拿着一条蓝色的厚毛衣,还有一条黑色的皮衣,随口说:“你穿蓝色的好看,不那么像个当兵的,这年头女生都不喜欢当兵的了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闻言,套上皮衣,穿上军靴,还戴了个酷酷的贝雷帽。

    竟然没有上当!

    大哥简直帅得让陈铬移不开眼,他不知为什么有些不满,嘟哝着:“你就是去谈恋爱的,你不要我了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身上带着寒气,不敢碰小弟,只在经过他面前时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:“大哥去哪儿都会把你拴在裤腰带上,真不是谈恋爱,在哪学得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?”

    陈铬胡乱在大哥屁股上拍了一巴掌,哼哼两声,睡过去了。姜云朗今天没有念叨陈铬懒骨头,急匆匆背着包就出门了。

    前天夜里忽然降温,学校门口的长青植物全都被一层冰晶包裹住,放寒假后大学城里人很少,地面干干净净没有脚印,整个世界一片雪白。

    姜云朗走在路上不惧寒风,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诺亚的脸,他白得有些不正常,但看起来身体很好,仿佛只是得了某种遗传病。

    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反反复复琢磨着的,都是一些鸡零狗碎的东西,走到西餐厅对面的巷子口,双手插在兜里,望着对面。

    从大雪纷飞,等到风停雪止,诺亚终于出现。

    他仍旧穿着那件黑色的连帽卫衣,把脸埋在阴影里,高高大大一个男人,却总把自己缩成一团,就好像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自己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想干什么?姜先生。”

    诺亚见四周无人,一把扯起姜云朗的衣领,将他拖到巷子里,用力摁在墙壁上。这一连串动作做完,仍旧保持着面无表情,淡蓝色的眼珠在冰天雪地里,像是蒙着一层冰。

    姜云朗顺着诺亚的动作,完全没有抵抗,甚至还举起双手配合对方,笑说:“我不是……”

    诺亚用膝盖重重在他肚子上顶了一下,压低声音:“你发现了,对吗?谁派你来的,说!”

    姜云朗莫名其妙,诺亚的攻击对他来说不痛不痒,但为了别再挨打,他还是假装十分痛苦,回答他:“你别那么紧张,我只是想请你吃个饭,快到圣诞节了,我看你好像是信教的。”

    诺亚愣住了,像是撞见了什么怪物:“你在说些什么?请我吃饭,我就是做饭的。不,我是说,你别再来找我。”

    说罢,头也不回朝外走去。

    姜云朗一步蹿到诺亚身前,倒退着跟他一起走:“那天我只是想看清楚你的眼睛,蓝色的,我以为你戴了隐形眼镜。”

    诺亚:“莫名其妙,请和我保持距离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:“抱歉,是我冒犯你了,我带了点东西来给……”

    他说着话,伸手往背包里掏东西。

    诺亚立马提起警觉,从手腕地下抽出一把廓尔加匕首,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,就已经顶在姜云朗的颈动脉处:“听着!如果你不去告密,就这么假装没见过我,我保证不杀你。我已经不干了,你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?”

    姜云朗手里的一个白色小瓶子落在地上,发出沙沙声。

    诺亚瞟了一眼,原来是一盒维生素c,再望向姜云朗,总觉得很尴尬。收回匕首,收进衣袖,低着头不发一言走了。

    后来的一个月,姜云朗都没有再出现在那个西餐厅。

    诺亚每天上班,总是下意识望向店门口,或者再远一点,偷偷瞄一眼对面的小巷,除了大雪,什么都没有。每天下班则捂的严严实实,像个过街老鼠般小心翼翼,回到租住的一间地下室。

    打开门,阴冷潮湿的空气带着霉味飘来。

    他坐在洗手间的地上,把自己新长出来的白头发一根根染黑,而后就是随便吃两口从餐厅拿回来的吐司,喝水,擦匕首。

    这样的生活,和他期待的一点儿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圣诞节当天,西餐厅生意很好。

    诺亚一直忙到半夜三点才回家,跟德国同事一起吐槽这种节日也能当成情人节过,上帝见到了一定会钻回母亲肚子里。

    同事提前走出门,对他说了一句“愿上帝保佑你。”

    然而诺亚什么也没说,只对他摆了摆手“路上小心。”

    他一个人无牵无挂,关门上锁,最后一个离开。走到家门口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六点,天都快要亮了。

    经过一个月的反复思考,诺亚确定,那个叫姜云朗的中国男孩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秘密,他或许只是,单纯地想要跟自己上床。

    面对着黑漆漆的楼梯,诺亚一丁点儿也不想走下去,他在心里向上帝祷告:不那么万能的主,如果那个男孩现在出现在我面前,我就跟他上床。

    想罢,抽了自己一巴掌,手里的钥匙叮铃铃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诺亚!”

    一个声音从诺亚背后传来,他回过头,竟然看见跑得满头大汗的姜云朗,他穿得十分古怪——黑色长风衣,里面是蓝色的短袖衬衫和长裤,那种令人一言难尽的海岛风情花衬衫。

    诺亚表情被冻住一样:“你别过来!”

    姜云朗哈哈大笑,举起双手,原地转了个圈:“节日快乐。”

    诺亚的表情裂开,满头黑线:“你……好吧,你过来,跟我进屋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从自己的脖子上摘下一根项链,上面吊着一把银色的口琴,还带着自己的体温,一点儿也没有金属的冷气:“抱歉啊,那天我弟弟吵着要去三亚过冬,说再不走他就活不下去了。所以我们立马坐飞机离开,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。”

    “你告诉我干什么?”

    诺亚莫名其妙地看着他,莫名其妙地伸出手,莫名其妙地接过口琴,满脑袋的黑线变成问号:“你这么晚跑过来,就是为了把……这个?这个小孩子的玩具送给我,你脑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?”

    姜云朗笑着,试探性地接近诺亚,低头凑到他面前,带着一阵人体的暖意,对他说:“礼轻情意重,我只是在飞机上帮我弟弟检查作业,读到一句话,很想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诺亚双眼圆睁,明明很想跑开,却还是抵不住对方身上的暖意,心想,你要是说句“我喜欢你”“我爱你”甚至于“跟我交|配吧”之类的话,那么,事情就这样成了。

    谁知道姜云朗脑袋是怎么长的,竟然真的背起陈铬的课文:“勿以往之不谏,知来者之可追。我觉得你是个很好的人,你做的东西很好吃,你很热爱生活,为什么不开开心心地过?”

    诺亚心如擂鼓,他的秘密绝对已经被姜云朗发现了,但是对方并没有威胁自己,也没有把他揭穿,而是劝他……安慰他?一个怪人。

    他回答:“抱歉,我的中文不是很好,听不懂你在说什么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伸手,见诺亚没有抗拒,便把他的兜帽揭开,像对待小弟一样,在他脑袋上薅了一把。

    果然发现,诺亚的发根处长了一层还没来得及染黑的白发,说:“我找人帮你把东西都处理掉了,所有的一切,你明天可以不用再戴兜帽。”

    诺亚一对玻璃般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: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姜云朗放开诺亚:“明天见。”

    诺亚不敢置信:“你为什么帮我?”

    “我每次见你戴着那个兜帽,”姜云朗一面向后退,一面装作很认真的样子,思考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,“就觉得你过马路的时候会很危险,兜帽会挡住你的视线。晚安。”

    诺亚把口琴扔向姜云朗,被对方反手接住:“我不会吹口琴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叹气,又走了回来,把它挂在诺亚的脖子上:“我会。”

    诺亚回到自己房间里,竟然觉得今天天气变暖了,那股霉味也没那么明显。他脱下衣服,一把扔进垃圾桶里,整个人躺倒在床上。

    伸手,轻轻试探着摸了一下那把口琴,它竟然是金属做的!好硬!话说,我是不是有病?

    他觉得姜云朗说的话实在太离奇,便打开笔记本,在网上搜索了一下。简单的骇客技术是杀手的必备素质,除此而外,诺亚还有一双灵巧的手,他苍白的手指飞速打击键盘,爬出放鞭炮一般“噼里啪啦”的响声。

    越看越心惊!

    网络世界里没有一点自己的痕迹,甚至没有一点组织的痕迹,他高兴得几乎不能呼吸,学着马景涛的经典姿势,捂住胸口大喊:“我快要不能呼吸啦!”

    好不容易冷静下来,诺亚手里攥着口琴。

    一米八几的大男人,在一张狭小的行军床上滚来滚去,好似发疯一般:“我有一把口琴!感谢上帝!我有一把口琴!”

    他把口琴拿到嘴边,呜呜咽咽吹了一阵,然后又小心翼翼擦拭上面的口水。

    脸红心跳,好像自己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。

    诺亚想着姜云朗,又上网查了查他的资料。

    “两百页?什么东西……”

    诺亚一页一页浏览,被里面的标题雷得不清,尤其是百度竟然还有一个“姜云朗”吧,会员数量……三十万?三百……三千万。可以,这很姜云朗。

    将军的儿子,校草,学霸,体育全能,网络安全大赛冠军,我老公?什么鬼……弟控,弟控是什么?

    他一页一页地翻开帖子,一直看到第二天中午,被网上的内容雷得目瞪口呆,感觉自己是被王子咬了一口的灰男孩。

    餐厅老板打来电话,问诺亚为什么不去上班。

    诺亚哈哈大笑,告诉老板他打错电话了“我不叫诺亚!啊?信号不好,再见!”

    他笑得飙泪,门又被敲响。

    姜云朗站在门口,手里提着一个小碎花织物塑料袋,里面的牛排还冒着凉气,问他:“你辞职了?”

    “请进,儿子……不,将军的儿子。”

    诺亚一脚退到门边,单手优雅地挥了一圈,点头:“我刚刚把西餐厅的厨师诺亚给杀了,怕老板找我麻烦。”

    姜云朗在他脑袋上薅了一把,笑说:“你会不会炸黄金脆皮鸡?我弟弟最近老是去快餐店吃这个,太不卫生了。”

    诺亚:“……”

    老子裤子都准备脱了,你给我看这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