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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挑拨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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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的头皮一阵生疼,头发几乎被她扯下来,连忙抓住她的手腕,辩解道:“我没有勾引他!”

    “你没有?”杨晓晓呵呵冷笑起来,“那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?谁给你钱上的学?谁开车到学校来接的你?”

    我顿时哑口无言,万万没想到,杨晓晓会派人跟踪我。

    还没等我想清楚其中的关节,王佩佩就狗腿地凑了过来,跟杨晓晓告状说:“我看见过好几次,她跟那个男人特别亲密,还扒着人家的胳膊不肯松开。”

    “王佩佩!”我愤怒地吼了一声,“你血口喷人!”

    啪——

    杨晓晓根本不肯相信我,王佩佩这么一挑拨,她顿时像失控的猛兽,抬手朝我脸上打了一巴掌,正好打在结痂的地方,顿时一阵钻心的疼,刚刚愈合的伤口似乎又撕裂了。

    我紧紧捂住脸颊,愤怒地望着她,一只手伸进口袋里,偷偷摸到了手机,找到了那个快捷键,慌忙按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杨姐,她好像在捣鬼。”王佩佩突然指着我的口袋,尖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我顿时一僵,连忙朝后退去。

    杨晓晓大手一挥:“把她给我按住!”

    那两个男人一人抓住我一只胳膊,将我掀翻在地,用力按住我的后背。

    我的脸颊蹭在水泥地面上,厚厚的灰尘飞起来钻进鼻子里,呛得我咳个不停,眼泪都被逼了出来。

    杨晓晓走到我面前,从我口袋里将手机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电话已经接通,我听到对面林清扬的声音:“喂?”

    “林清扬——”我大声喊了一句,正要叫救命,杨晓晓猛地举起手,将手机往地上重重一摔,抬脚踩了上去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顿时四分五裂,原本已经接通的电话瞬间挂断,屏幕一片黑暗。

    “还敢说你们没关系,陈小雪,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,敢靠近我看上的人!”杨晓晓笑得异常残忍,突然抬脚,高跟鞋细细的鞋跟踩在我脚背上。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尖锐的鞋跟几乎刺破我的手背,我疼得像掉进油锅里的鱼,匍匐在地上想打滚,却被人按住了脊背不能动弹,只有身体在不停颤抖,仿佛被电流打中,完全失去控制。

    眼泪滴在地面上,将周围的灰尘打湿,脏兮兮的黏在我脸上,我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奋力仰起头。

    “杨晓晓,你别太过分!”望着在我面前蹲下的人,这一瞬间,对杨晓晓的恨意已经超过了我对林清扬的恐惧,我紧紧咬着牙,声音嘶哑道,“除非你弄死我,不然的话,总有一天我要你生不如死!”

    杨晓晓眼神一沉,脚尖猛地用力,我整只右手抖得像个筛子,五根手指都在发颤,仿佛已经不是自己的。

    她得意地“哼”了一声,怜悯地望着我说:“只怕你等不到那一天了。”

    我喉咙里发出“呵呵”的声音,像只失去生命的僵尸,只凭借本能生存。

    杨晓晓教训够了,朝王佩佩说:“剩下来的交给你了。”说着走到一旁点了根烟,将烟蒂夹在指尖却不抽,任由它燃烧。

    我看着这个熟悉的动作,一瞬间心就沉到了湖底,冷的我想抱紧自己的身体。

    这个动作……简直跟林清扬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难道从头到尾,他们一直在一起,所以杨晓晓才会恨成这样?

    王佩佩得了指令,立刻狐假虎威,走到我面前,朝着我的脸重重“呸”了一口,脸上的带着嘲弄和嫉妒。

    她学着杨晓晓的样子,在我面前蹲下身,抬手在我脸上拍了拍,像对待一条可怜的狗,讥笑道:“没想到吧,你也有今天!”

    我静静地望着她,突然张嘴,一口咬住她的手指,牙齿几乎咬到她的骨头,嘴巴里瞬间尝到了血腥味。

    王佩佩登时发出一声惨叫,触电般地缩回手,像被火把烫了一样,用力甩着手指头。血迹从她的指骨上滴下来,甩到了我的嘴边,我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嘴角,立刻尝到灰尘与鲜血的味道。

    我呵呵笑了起来,憎恶地望着她可怜的模样,她突然抬脚,在我肩膀上狠狠地踹了一下,愤怒地朝按住我的人吼道:“你们都给我上,给我弄死她,弄死她!”

    那两个人就像得到了一块肥美的骨头一样,对视一眼,拖着我就往角落里走。

    身体在水泥地上拖行的时候,皮肤被磨得生疼。我奋力挣扎,却如同一只待宰的羔羊,硬生生被他们拖到了拐角处。

    当那两个男人来解我的衣服时,我已经停止了挣扎,死鱼一样躺在地上。

    碎掉的手机扔在地上,再也不会响起,也不可能等到林清扬来救我。此时此刻,这四个如同刽子手,硬生生将我的世界撕裂。

    我两只眼睛眨都不眨,盯着面前两个喘着粗气的男人,眼神里仿佛带了刀子,一刀一刀从他们脸上划过,恨不得记清每一处纹路,甚至连他们喘息时的呼吸声都不肯放过。

    现在我奈何不了他们,可是总有一天……总有一天我会……

    我神经质般地笑了起来,远远地望着站在远处的两个人。王佩佩惊恐地望着我,颤抖着对杨晓晓说:“她……她疯了……”

    杨晓晓皱着眉,不屑地冷哼一声:“等她被这两个人玩过了,看她还怎么得意。”

    她那么不屑,仿佛我就是个玩物,被人糟蹋了也没什么大不了。

    当浑浊的气息扑面而来的时候,我缓缓闭上了眼睛,假装自己不过是陷在一场噩梦里。

    有什么可怕的呢?不过就是一具皮囊,哪怕我今天被人糟践了,只要还有一口气在,就是用嘴,我也要把面前的几个人咬死。

    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触碰到令人恶心的抚摸,右手无力地搁在地上,汗渍顺着纹路流进伤口中,如同刀割般的疼。

    我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。

    忽然,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我猛地睁开眼睛,朝仓库门口望去,只见一束亮光直直照射进来。

    如同多年前的那个午夜,我藏在天桥底下,林飞扬带着手电筒,救我于水火之中。